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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光源現在一般有兩種:一是白熾桃園舊屋翻新燈,二是熒光燈,功率以W爲單位,而照明所形成的效果桃園室內設計主要有以下四種。

(1)直接照明

這是一種傳統的照明方式,這種照明往往只考慮功能性,滿足日常照明需要,目的明確。

(2)間接照明

它是把光線射到頂棚、牆面或其他界面上,形成反射後台北舊屋翻新再投射到其他物體上,這種光線一般較柔和,主要用于制造氣氛,是常用的裝飾照明方法。

(3)半間接照明

這種照明多用于居室的空間分割和對裝飾櫃中藝術品的照明台北室內設計、牆壁照明、書畫照明、化妝台照明,這種照明光線具有明確的投射方向,突出需要強調的區域,其裝飾作用大于功能作用。

(4)均勻漫射照明

這是一種光源透射所産生的照明方法,通常用頂棚透光材料,形成均勻照明,這類反射裝置還有織物、薄紙、細紗等,經過濾後的光線顯得柔和,沒有硬光斑及反光,給人細膩柔和的感覺。

由于居家生活的日益豐富多彩,對照明的要求已不只限于功用性,逐步發展到兼具有裝飾作用,在裝修居室時必須把這幾者的作用統一考慮,進行全面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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